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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教育学院的录取规则

日期:2019-02-19 12:04:26
 
1.录取体制:在省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 的规定。
2.录取原则:以高考成绩为依据,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。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,完成招生计划。
 3.高考附加分:原则上同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。
4.退档原则:对不服从调剂及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,学校考虑给予退档。
5.艺术类、体育考生录取规则:
①美术系音乐教育、美术教育、广告设计与制作3个专业使用河南省专业统考成绩。要求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省定分数线,录取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
②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专业统考成绩,要求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省定分数线。录取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6.录取结果公布:按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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