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招生信息 > 招生简章

招生录取、就业及资助

日期:2019-02-19 12:04:26

2009年我院面向全省招生。我院严格按照高考成绩,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。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,择优选拔新生,完成招生计划。

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

艺术类专业使用河南省专业统考成绩。要求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省定分数线,录取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奖助学金的发放

学院面向普招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,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,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,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,每人每年1000-3000元,平均2000元。单项奖学金分知识竞赛、文艺比赛、体育比赛、发明创造、见义勇为等奖项。

学生的就业情况

学院特别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,现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并开设就业指导课程,创办《就业指导》报,对学生就业前期的准备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。学院每年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,不定期举办专场企业招聘会,为毕业生提供大量就业机会,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。学院还在珠江三角洲建立了就业基地,每年派送多批毕业生到当地就业。

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“服务于学生、服务于社会、有益于学生、有益于社会”为服务宗旨,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就业政策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为学生和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。中心拥有报告厅、会议室、接待室、面谈室,可为用人单位来校举行招聘会、中小型咨询介绍会、面试学生等提供场地服务。

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

1、设立“绿色通道”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村、镇相关证明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。

2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每生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。

3、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及岗位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。
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1号 邮编:450018 服务中心联系人:柏老师 电话:0371-61287328

Copyright 2005-2024 gaokao.haedu.cn, All Rights Reserved